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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矿区瑞旺园南侧道路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1-07-29
来源: 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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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矿区瑞旺园小区周边居民的出行条件,市政府决定引进泰瑞集团的资金改造建设瑞旺园南侧道路。现将征地、房屋征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瑞旺园南侧道路(同泉路—平泉路)为东西走向,全长700米,规划红线宽30米,前期实施15米。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由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征地、房屋征收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等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回。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1年9月2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现场设立的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搬迁、拆除(清运)完毕。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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