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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郊区新中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征地拆迁通告

发布时间: 2011-09-23
来源: 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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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改造步伐,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南郊区新旺乡新中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现将工程建设征收征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新中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二、征收人:大同市南郊区拆迁工作领导组。

委托征收人:新旺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规划范围:

1、南三环南侧地块:东邻金牛市场;南邻新建大同三中及市糖尿病医院用地;西邻南三环西延;北邻南三环路。

2、红旗街西侧、金盾街南侧地块:东邻红旗街(宽24米)及现状建筑;南邻规划路(宽15米)及现状建筑;西邻现状建筑;北邻规划金盾街(宽24米);中部有南北向规划路(宽18米)穿过。

四、项目征收时间:2011年9月25日至2011年10月25日

五、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有证建筑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六、“城中村”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

七、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紧急通知》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要按规定日期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属村委会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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