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通道English |简体|手机端

公示公告

关于“计划用水证”年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04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全市各用水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节约用水法律、法规规定,我办定于2013年12月9日至2014年1月17日进行年度“计划用水证”审验,并下达2014年度计划用水指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用水单位在上述时间内持“计划用水证”到市政务审批大厅四层节水办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地址:恒安街迎宾桥东

联系电话:7982054

二、为不影响全市用水计划的编制,凡逾期不办理年检的单位,均视为自动放弃用水计划指标,我办将不再补办。

大同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分享到:
尾部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

主办: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

地址: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主楼11层(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  邮箱: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晋ICP备08000733号  晋公网安备14020002000138号 网站标识码:14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