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通道English |简体|手机端

公示公告

关于表彰“平安家庭”示范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标兵社区、村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3-12-20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妇女组织以家庭成员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平安为主线,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为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弘扬先进,树立楷模,深入推进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市妇联决定,授予党生来等100户家庭大同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户荣誉称号,授予南郊区口泉乡窑子坡村等30个村大同市“平安家庭标兵村”荣誉称号,授予城区北街龙园社区等20个社区大同市“平安家庭标兵社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家庭、村、社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大同和谐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广大家庭以受表彰家庭为榜样,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遵纪守法、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以家庭和谐带动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大同”贡献正能量!

大同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12月20日

分享到:
尾部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

主办: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

地址: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主楼11层(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  邮箱: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晋ICP备08000733号  晋公网安备14020002000138号 网站标识码:14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