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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郊区平旺乡三井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建设拆迁征地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1-08-17
来源: 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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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平旺乡三井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现将拆迁征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迁建设项目:平旺乡三井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二、拆迁人:大同市南郊区拆迁办公室。

委托拆迁人:平旺乡人民政府。

三、拆迁范围:东至大秦铁路;南至同煤棚户区;西至绕城高速;北至南环路西延。

四、拆迁时间:2011年8月22日—2011年9月22日。

五、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紧急通知》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要按规定日期(2011年8月22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三井村村委会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依法实施强拆,所发生的费用由被拆迁者承担。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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