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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有关涉税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6-04-01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请原属大同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二、三、四、五、六)管辖的上述四行业试点纳税人于2016年4月10日前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单位公章到大同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大厅(地址:五洲大酒店对面)办理相关事宜,以免影响您的纳税申报、发票的开具等涉税事项。谢谢合作!业务对接办理联系电话:原归地税局二分局的管辖纳税人请与大同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税源管理四科联系:7659882;原归地税局三分局的管辖纳税人请与大同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税源管理三科、四科联系:7659855、7659882;原归地税局四分局的管辖纳税人请与大同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税源管理五科联系:7659869;原归地税局五分局的管辖纳税人请与大同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税源管理一科联系:7659848;原归地税局六分局的管辖纳税人请与大同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税源管理二科联系:7659828。业务咨询电话:7653597、7659860、7653598。

特此通告

大同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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