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通道English |简体|手机端

公示公告

关于召开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7-03-01
来源: 大同日报
阅读量:

(2017年2月28日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在大同市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大同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大同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大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其他事项。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分享到:
尾部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

主办: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

地址: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主楼11层(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  邮箱: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晋ICP备08000733号  晋公网安备14020002000138号 网站标识码:14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