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3月23日政协第十四届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政协第十四届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第十四届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8年3月29日在工人文化活动中心一宫召开,正式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大会的其他有关报告;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五、审议通过《政协大同市委员会关于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考评办法》;六、审议通过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