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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和目前领取国家抚恤金的优抚对象。请在12月20日前,尽快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排的信息采集点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时,需本人到现场并带上: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3、退役军人:军官(士官)转业证、士兵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和立功受奖证;
4、优抚对象需带上相关证件。
(以上证件丢失的,需带上转业或退伍登记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