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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19
来源: 大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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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现有1份“一套拆迁安置手续同时写有原住户和现住户两个名字”的安置房进行公告,征询异议。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有效证据和身份证明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进行异议登记。公告三十日后若无异议,将为现住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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