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通道English |简体|手机端

公示公告

关于收回15个地块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12
来源: 大同市人民政府
阅读量:

因建设市本级棚改PPP项目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以下地块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详细情况见下表)。收回范围内各单位自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交回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办理,由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分享到:
尾部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

主办: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

地址: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主楼11层(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  邮箱: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晋ICP备08000733号  晋公网安备14020002000138号 网站标识码:14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