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延长产假、住房倾斜、弹性工作…山西“三孩”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2023-02-03 10:26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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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方案》指出,山西将通过平稳有序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做好政策调整衔接工作等办法,实现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普惠托位占比达60%以上,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其中,在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方面,《方案》提出了完善生育休假和保险制度,降低教育成本,全面做好“双减”工作,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等一系列鼓励性措施。

  ●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及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不少于15日的育儿假,并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 对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 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 落实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

  ● 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 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 对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本人可贷额度基础上给予一定幅度的上浮。

  ● 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

  ●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

  ● 进一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

  ● 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

  ● 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肃查处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 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相关休假制度,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此外,《方案》中还提出,及时清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一致不衔接的相关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同时,进一步优化生育登记等服务事项办理,全面推行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加强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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