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单车占用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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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编号D202505080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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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阳高单车占用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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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王先生来电反映:阳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面,共享单车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占用公共汽车的停车位,自己认为不合理,王先生向热线投诉,希望解决共享单车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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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王先生处办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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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办回复王先生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暄阳西街交警队对面有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我单位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经执法人员4月25日下午实地核查,该暄阳西街交警队对面存在共享单车随意停放现象,我单位执法人员现场联系松果、大哈负责人,负责人表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理,并承诺将加强还车点的管理工作。我单位将加大附近区域巡查力度,同时加强对于松果、大哈单车的管理力度,如后续其管理不当至该处多次随意停放共享单车,我单位对共享单车主体予以处罚。
咨询电话:0352-662358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事件地点阳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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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05-08回复时间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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