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22/2024-00022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1-19 11:05
标题:
关于国药大同口腔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的公示
文号:
时效:
关于国药大同口腔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9 11:05
来源: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卫医发〔2019〕6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限制类技术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晋卫办医函〔2022〕57号)等有关规定,经过国药大同口腔医院申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审核,拟同意该院备案口腔种植技术(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单位: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0352-7933835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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