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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民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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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6-04 10:03
标题: 我市药品追溯进入“码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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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药品追溯进入“码时代”

发布时间:2025-06-04 10:03 来源:大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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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盒药都有自己的“身份证”

药店销售人员展示药品追溯码 高燕 摄

药店销售人员展示药品追溯码 高燕 摄

为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我市医保定点药店全面实施“无码不结”制度,医保定点医院实行“应扫尽扫,无码备案”的原则,即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进、销、存”等环节,必须采集和上传追溯码。这是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的。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若在流通过程中药品追溯码重复出现,则该药品就可能是“回流药”、假药或是被串换销售。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药品追溯码具有唯一性,每一盒药品都有唯一的追溯码,不同盒药的追溯码各不相同。同时,药品的每个“最小包装单元”都有各自唯一的追溯码,以确保每个“最小包装单元”药品的生产、销售路径都可查询、可追溯。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要求所有的定点医药机构,采购药品时严格落实扫追溯码,做到“逢采必扫”。目前,我市所有的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与医保部门信息对接,已经实现了采购入库、销售出库、销售退回、购进退出等物流全场景的扫码追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以及零散注射针剂等除外。

日前,记者在我市多家药店随机选择了治疗感冒、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几种药品,看到药盒的明显位置上都印有药品追溯码。记者注意到,药店工作人员在进行药品结算时,也都会先扫药品追溯码。一位药店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现在我们给消费者结算药品时,必须扫药品追溯码,没有关联追溯码的药品是不能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在购药时应选择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品,避免购买无追溯码或追溯码被撕掉、损毁的药品。在结算时,要注意售药人员是否扫描了所购药品药盒上的追溯码,确保医保结算的合规性。同时,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查询药品追溯码信息,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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