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30/2026-00036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6-07-22 09:12
标题: 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同市体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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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同市体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2 09:12 来源:大同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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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同人社字〔2026〕4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度全市体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6年度大同市体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大同市体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岗位教练员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5.处于禁赛期和违反反兴奋剂工作规定的。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评审体育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体育事业,履行教练员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体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申报者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并转正定级。

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不受上述任职时间限制。成绩特别优秀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运动队的教练员,本人在优秀运动队任运动员训练四年以上,曾获得全省个人、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运动成绩,并符合规定的业绩条件;

2.各运动队的主教练,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在省运会中获得个人、集体项目前三名,并符合规定的业绩条件。

(三)工作能力条件

申报初级教练须系统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项目训练教学或选材和基础训练教学有较深的研究,申报人员须撰写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四)业绩条件

运动队教练员晋升初级教练,必须满足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省运会年度赛或决赛(单项或集体项目)录取名次。

(五)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体育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大学本科须考核合格一次以上,大学专科须考核合格两次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六)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相应的岗位培训。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七)转评

因岗位调整需要进行转系列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报转评同级别体育系列职称,转系列评审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转评前后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初级教练。

(二)实行民主评议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审核申报

职称评审材料由各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送初级评委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公示和推荐,经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逐级报送;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公示和推荐,经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代办机构审核后,逐级报送;人事档案不在工作所在地管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审核推荐;劳务派遣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用人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程序,经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

(四)评审的组织实施

在评审会召开前,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制定出详细的《评审实施方案》,包括评委抽取、评议标准、评审方式、淘汰规则等主要环节。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严肃申报纪律。严格执行个人申报诚信制和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送材料要求。材料申报以电子文件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过期不予接收。

报送时间:2026年8月3日至8月10日

报送地址:大同市体育局编制人事教育科(文瀛湖行政中心西楼435室)

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待审核通过后取回。申报评审需要填写的表格、申报材料要求及送审说明等,请登录公共邮箱自行下载:

邮箱账号:dtstyjrsjyk@163.com。使用邮箱密码请电话获取。联系电话:0352-7789437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大同市体育局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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