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为不孕家庭添福音
自2024年10月1日起,山西省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4130名不孕不育参保患者享受辅助生殖医保报销政策,减轻经济负担2451万元,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贡献了医保力量。
一、基金支付范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13项辅助生殖项目包括:取精术、显微镜下操作(加收)、精子优选处理、取卵术、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加收)、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人工授精、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项)、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其中取精术、精子优选处理、人工授精、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项)4项为甲类项目,其余9项为乙类项目,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以取卵术为例,该项目在省级三甲医院的价格为1000元,参保人员需先自付100元后,剩余的900元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二、基金支付政策。参保人员因辅助生殖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治疗费用,医保基金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支付70%、60%,在省外治疗的合规费用,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支付60%、50%。每人每项目医保基金支付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年度内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或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仍执行基本医保的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实施辅助生殖期间发生的其他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医药费用,按基本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三、享受待遇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辅助生殖项目,可按规定享受待遇。目前山西省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共有13家,分别是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晋中婴泰妇产医院、山西现代妇产医院。我省参保人员在省外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费用,也可按规定享受待遇。
下一步,山西省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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