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8/2022-00109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2-07-22 11:17
标题: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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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7-22 11:17 来源:计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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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市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加强“三农”综合协调职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汇总的单位包括:大同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大同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大同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大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同市分校、大同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中心、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事务服务中心、大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同市果蔬药茶发展中心、大同市农村改革与经济事务中心、大同市品牌农业与科技信息发展中心、大同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公益二类)、大同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购买服务)。


第二部分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1)


第三部分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408.23万元、支出总计15725.9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181.58万元,上升15.33%,支出总计增加1443.24万元,上升10.10%。主要原因为购买服务单位大同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纳入决算公开主体。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总收入1640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28.3万元,占比80.01%;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42.04万元,占比0.87%,经营收入3106.66万元,18.93%;其他收入31.23万元,占比0.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总支出1572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8.66万元,占比45.71%;项目支出6112.18万元,占比38.87%;经营支出2425.08万元,占比15.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70.34万元、支出总计13269.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927.23万元,下降6.5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946.79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为因疫情影响,2021年部门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27.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8%。与上年14212.1万元相比,减少1084.53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为因疫情影响,2021年部门项目资金预算减少。其中人员经费6687.15万元,占比50.94%;日常公用经费481.17万元,占比3.6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27.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6.23万元,占比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85万元,占比9.58%;卫生健康支出275.86万元,占比2.10%;农林水支出10938.04万元,占比83.32%;住房保障支出565.86万元,占比4.31%;其他支出83.74万元,占比0.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3252.2万元,支出决算1312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其中: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1.98万元,支出决算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65%,较上年决算数7.1增加0.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1111.51万元,支出决算125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7%,较上年决算数669.73减少588.1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286.38万元,支出决算27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3%,上年度该项支出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农林水支出预算数11283.81万元,支出决算1093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较上年决算数12908.51增加1970.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568.53万元,支出决算56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较上年决算数506.02减少59.84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8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较上年决算数120.74增加3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6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87.1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及离退休人员房补、取暖费等支出;公用经费481.17万元,主要包括保障部门运转的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6.3万元,支出决算36.76万元,完成预算的79.40%,比上年度增加3.03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未将公务接待费3.8万元纳入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预算3.8万元,支出3.35万元,国内接待11次15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33.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1万元),比2020年减少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32万元)。2021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5辆。我单位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费共计191.20万元,2020年度为314.98万元,减少123.78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改革,部分单位划分为事业单位。其中,农业农村局机关104.25万元,参公单位86.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采购752.9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721.48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31.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35两,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6辆。房屋用房面积合计70603.38平方米,价值7074.09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本级)房屋用房面积14581.63平方米,价值4373.86万元;局属事业单位房屋用房面积56021.75平方米,价值2700.2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116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595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办公电脑等设备购置项目、边鸡扩繁基地建设及推广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142.0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院校合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3.7分,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198.47万元,完成预算的39.69%。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此项目共实施科技研发项目5个(高保温日光温室番茄高效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和培训,大同市设施蔬菜主要害虫安全防控有机新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黄花菜蓟马有机综合防控体系研究,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黄花菜采摘机的设计与研究,中央厨房菜肴工业化转换及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我市黄花、设施蔬菜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科技水平,引领并辐射带动全市相关产业的高质高效发展。充分发挥我市有特色农业产业基础和山西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与科研优势,始终坚持立足政产学研融合,针对我市特色产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瓶颈等问题,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在邀请专家进行广泛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开展项目的立项实施工作,支持开展具有导向作用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存在的问题有:1.实际下达资金缺口大,对项目实施的广度和深度造成影响。2.受疫情影响,技术人员行动受限,无法第一时间赴项目基地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开展。下一步要进一步强化项目重点,优化项目预算支出结构;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创新工作方式,协调人力资源配置,确保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

院校合作项目绩效支出自评表(见第五部分附件2)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三方评估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7分,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96.66%。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按照省市安排,聘请山西农业大学经济政策效能评价评估中心,于2021年1月下旬,完成对平城、云冈、新荣、左云4个县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三方评估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全面精准评估2020年度有关县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提供有效依据,并为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积累了重要经验。进一步增强市级乡村全面振兴推进的科学性、精准性,有力提高了有关县区党委政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推动政策全面落地落实,很好达到预期目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聘请第三方评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长效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事中考核机制等有待建立。下一步我们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聘请第三方评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长效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事中考核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三方评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第五部分附件3)

(3)大同好粮品牌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7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674万元,完成预算的67.4%。项目绩效完成情况:项目实施以来,极大地带动了各县区企业参展的积极性,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大同好粮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带动了农民增收。一是组织参加展会。我局把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各类农交会展览展示和推介活动作为打造“大同好粮”“大同黄花”区域公用品牌的重要抓手,抓住各类展会期间客商云集的机遇,通过投放广告、文艺表演、现场品尝、产品展示,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扩大了大同特优农产品影响力。二是举办农民丰收节活动。在黄花盛开时,举办黄花丰收活动月,秋季举办农民丰收节活动,扩大“大同好粮”“大同黄花”品牌宣传。三是开展网络直播宣传。2021年,开展了“黄花进北京,鲜花献奥运”直播等活动。四是开展媒体宣传。与大同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云中新乡韵》《云尚味道》定期专题宣传栏目,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五是拓展市场销售。完善线下本地市场,扩大外阜市场销售,在北京、上海、广州、太原等地等设立了“大同好粮”“大同黄花”直营店、本市设立专柜30多个,方便了当地市民购买,促进了品牌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目前,“大同好粮”品牌建设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品牌体系不够完善。缺乏市、县从上到下的扶持农业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县乡级品牌管理缺乏,制定品牌质量标准任务艰巨,产品包装缺乏统一的整体形象。二是品牌经营差距较大。许多“大同好粮”优质产品坐等顾客上门来收,从不主动出去销售。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仍以传统的线下销售为主,多数都没有自己的网店,更缺乏本地网红。三是产品加工有待提升。“大同好粮”品牌产品加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生产加工能力有限,科技含量不高,所加工产品大部分还是以粗加工为主,精加工的农产品特别是熟食制品很少,食用、药用、美容等多方面的深加工更是凤毛麟角,难以满足新时代年轻人的消费理念。四是品牌宣传力度不够。“大同好粮”品牌在外阜地区很少有人知道,而且品牌的宣传也没有做到深入人心,本市县区、乡村广大的种植户、养殖户、合作社、生产企业对“大同好粮”品牌还不十分清楚,远远谈不上利用“大同好粮”品牌来销售农产品。下一步,要强化以“大同好粮”为代表的区域公用品牌的创建、提升、传播、运营和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相关准入、评价、使用、管理和质量安全等体系,向品牌要质量、要市场、要效益,力争3-5年内,在全国叫响“大同好粮”农业名片,引领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达到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大同好粮品牌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第五部分附件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大同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表.XLS

附件2:院校合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附件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三方评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附件4:大同好粮品牌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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