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0/2022-00080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7-26 16:59
标题: 大同市城市道路设施服务所2021年度决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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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市道路设施服务所2021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2-07-26 16:59 来源: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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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大同市城市道路设施服务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滨河路(含)以西、西环路(含)以东、旧北环路以南(含)、青年路和御河西路南出口以北(含)区域内城市道路的管理、巡查和应急抢险,负责装备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维修,负责维修养护材料的采购与储备,负责所辖区域内市政道路设施的验收接管,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市政防汛排涝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机构设置情况来看,大同市城市道路是服务所2021年决算包含道路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拟暂时设立综合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道管科、北城巡查队、南城巡查队、机动队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95.96万元,本年支出449.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46.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495.9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4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68万元,占比82.02%;项目支出80.82万元,占比17.98%。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公益二类购买服务项目,由大同市城市道路设施服务所实施,负责滨河路(含)以西、西环路(含)以东、旧北环路以南(含)、青年路和御河西路南出口以北(含)区域内城市道路的管理、巡查和应急抢险,负责装备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维修,负责维修养护材料的采购与储备,负责所辖区域内市政道路设施的验收接管,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市政防汛排涝工作。项目实施正常,预算执行无偏差。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及法规要求对服务范围内道路设施予以日常性修复,确保城市道路设施完好。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实施按合同完成合格,按合同约定对辖区内的城市道路设施进行维护,按服务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保障城市道路设施完好率。群众满意度达95%,符合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山西省大同市城市道路设施服务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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