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第一部分:大同市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行政许可证 |
降低资质等级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吊销许可证件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0 |
0 |
0 |
0 |
0 |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并 |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0 |
0 |
20 |
6 |
3815.15 |
0 |
0 |
2 |
0 |
0 |
0 |
第二部分:大同市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4年实施行政检查20次,作出行政裁决6次,涉及金额3815.15万元,行政确认2次。
大同市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收入0元。比2023年度增长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0宗,予以许可0宗。比2023年度增长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比2023年度增长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比2023年度增长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案,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0次。主要涉及代理记账、地方金融、政府采购、财政监督领域。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6次,涉及总金额3815.15万元,主要涉及政府采购领域。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裁决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行政裁决总数的16.7%;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裁决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给付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2次,主要涉及慈善总会、保险行业协会领域。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二、岗位设置情况:我局设有“法规税政科”负责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工作,法规税政科现在成员3名。
三、制度落实情况: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条规定,我局制定了《大同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大同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大同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制度》、《大同市财政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大同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大同市财政局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并组织我局相关科室认真落实实施。
四、“三清单”制度落实情况:根据市司法局部署,认真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三清单”(包括免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的制定工作,包括免罚事项清单1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0项。并要求全局各有行政处罚权的科室严格落实执行。截至目前,未发生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况。
五、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情况:根据市司法局部署,我局2024年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六、行政执法装备情况: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购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
七、培训情况:按照《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大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市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所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了大同市司法局组织的市直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完成了执法人员30学时的全员轮训;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了10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部法律素养;按照大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市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全员轮训的通知》,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分三批参加了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八、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情况:我局开设了政务外网,承接“山西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平台”和“大同市全面依法治市管理平台”的工作布置及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工作水准。
九、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证资格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作,收回一名退休人员的行政执法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