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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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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10 09:31
标题: 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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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

发布时间:2024-09-10 09:31 来源: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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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服务范围

1.异地安置人员(含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未及时刷卡结算的门诊大额疾病和特药费用;

2.本地未及时刷卡结算的门诊大额疾病和特药费用;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大同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医保中心

四、办理流程

1.参保职工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资料到政务大厅前台窗口申请。科员在单位不欠费、报销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受理。科员受理后进行零星报销登记、明细录入、明细审核、报销结算、结算单据打印;

2.科长对手工报销单进行结算审核;

3.科员在科长电脑点击通过后,留存相关报销材料后,由参保职工单位经办人员交由中心财务科拨付并办结。

五、申办材料

共同材料:

1.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收费票据;

3.门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选择材料:

1.门诊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

2.门诊慢特病种(大额疾病)待遇认定申请表;

3.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登记表。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大同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医保中心窗口及大同市医疗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

2.电话查询:0352-7982072、7982161、5375579、5328822。

八、监督电话

0352-7982167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

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一次一评”,设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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