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47/2017-00055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7-11-02 10:47
标题: 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指南
文号:
时效:

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11-02 10:47 来源: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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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规定

缴存职工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发生变化或登记错误时,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应及时到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二)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授权印章 。

2. 缴存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如是单位经办人办理需提供单位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个人信息变更不支持批量导入。

(三)办理流程

1. 职工本人向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2. 单位审批并填制《大同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申报表》加盖单位授权印章。

3.单位专管员或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填制完备的表格,提交中心录入审核并变更信息。

(四)受理时限

变更信息少于30条的当场办结;变更信息多于30条的,2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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