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6/2024-0034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10-08 09:01
标题: 大同市推进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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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推进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08 09:01 来源:运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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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根据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等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有序推广新能源、甲醇、燃气营运货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加快实现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在所有人意愿前提下全部报废。在彻底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后,按照《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政发〔2024〕7号)要求,有序开展我市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大同籍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包括柴油、甲醇、燃气货车)或新能源(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能货车)车辆、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可以申请补贴。

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附件1)。

(一)提前报废货车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报废补贴):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二)提前报废更新货车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报废更新补贴):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仅新购补贴):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四、政策实施期

政策实施期从2024年7月31日起实施,到2024年12月31日截止(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五、申请渠道及所需手续

2024年7月30日前(含当日)在本市完成注册登记或提档过户的车辆所有人,可以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其车籍所在地的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六、咨询渠道

大同市-伊学明13603521917

平城区-王佃峰13934785346

云冈区-袁贵斌13503527892

新荣区-杜志强17603525836

云州区-袁利国18603409665

阳高县-胡云龙18903528348

天镇县-夏志飞13103429981

浑源县-王俊璞18735200825

灵丘县-邓志胜13835213816

广灵县-白瑞旻18935228181

左云县-苏志强13934788578

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更新中)

      2.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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