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同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大同市统计局
(2023年3月28日)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大同市2022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已圆满完成,现将调查推算的全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310.02万人,比上年增加0.15万人,增长0.05%。
二、人口自然增长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87万人,比上年减少0.15万人;出生率为6.03‰,比上年下降0.47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30万人,比上年增加0.13万人;死亡率为7.43‰,比上年上升0.4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比上年下降0.9个千分点。
三、地区分布
2022年末全市各区县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新荣区 8.74万人
平城区 112.17万人
云冈区 68.36万人
云州区 14.86万人
阳高县 18.67万人
天镇县 15.90万人
广灵县 15.37万人
灵丘县 21.03万人
浑源县 23.38万人
左云县 11.54万人
四、性别构成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57.2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0.73%;女性为152.7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9.2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95。
五、城乡人口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8.5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3.7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1.4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6.28%。
注释
[1]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人口数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本公报中的人口数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常住人口包括:1、在抽中住房单元居住并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住房单元居住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住房单元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住房单元居住,户口待定的人口。
[3] 城镇人口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其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4]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5]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6] 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7] 性别比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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