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8-20 16:42
标题: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文号:
时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布时间:2024-08-20 16:42 来源: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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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行使层级

省级

主办科室

市科技局高新科

实施主体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电话

0352-5028339

联系电话

0352-5028339

名词解释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申报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系统中提交信息后生成的附件材料。

办理流程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
(二)注册登记。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注册。
(三)网上填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受理机构。
(四)提交纸质材料。企业将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本地区组织推荐单位
(五)现场核查并组织推荐。各市科技部门主要审查申报材料与原始资料是否一致。同时,对营业收入50万元(含)以下,职工人数5人(含)以下,知识产权全部是当年的,材料中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合同及相关证明存疑的以及被投诉举报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六)专家评审。对组织推荐单位上报的企业申请材料,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七)综合审查。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提出综合审查意见,并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抽取部分地市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八)报备公示。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报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认定报备企业名单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九)认定公布。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依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联合下发认定文件,并在“山西省科技厅网站”公布。
(十)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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