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4/2019-00121
信息分类: 2019年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大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9-10-30 16:33
标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同教函〔2019〕91号
时效: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30 16:33 来源:大同市幼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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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赵海燕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着手加强我市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于加强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大同市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办园活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

二、关于目前我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情况,需要向您说明的是: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市加强学前教育投入,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方协作,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截止2018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562所,公办园229所,民办园333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22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到93.7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已达到86.78%

1.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各县区编制本县区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安排财政预算,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在未设立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应确保新建幼儿园建设用地,人口密集难以新建幼儿园的区域在符合城乡规划、安全要求等情况下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采取改扩建等方式举办公办幼儿园,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204所,建设面积24.07万平方米,新增学位30935个,投入建设资金4.63亿元。

2.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相关部署,各县区逐年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普惠性民办园比重。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已认定18所,进一步满足幼儿入普惠性民办园的需求。

3.补足配齐一批小区配套幼儿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部署,各县区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开展摸排,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工作。

三、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落实。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新建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度

以政府为主导,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2019年平城区计划新建公办幼儿园10所,拟增加教学班63个,新增普惠性幼儿学位1890个。云冈区拟新改扩建幼儿园10所,接受企办园7所,2019年恒安新区建成4所幼儿园已经进入实质阶段。

2.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落实《关于保障性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举办为普惠性幼儿园有关事宜的通知》,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提供顶岗实习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降低幼儿园运营成本,积极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支持,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量。

3.积极开展配套小区幼儿园移交

市县各级统筹协调,形成部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因时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有序高效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推动小区配套幼儿园尽快移交教育部门,举办为公办园或采取减免租金等措施使其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4.加强监管,实现幼儿园规范化管理

完善幼儿园管理体制和督导评估体制,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积极引导和依法规范,从办园思想、办园条件、安全卫生、内部管理、保育教育等方面,通过行政会议、入园指导、教研引领等方式,逐渐规范民办园的办园行为。严格准入制度,加大无证园清理整治工作,提升整体学前教育底线,促进我市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合法化,做好学前教育机构分级分类评定及年度考核工作,保证我市幼儿园规范化、科学化、优质化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教育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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