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4/2020-00274
信息分类: 2020年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2-02 16:58
标题: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同市监药通函〔2020〕367号
时效: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02 16:58 来源:药品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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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自润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成立中医药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对大同市中医药市场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对建议中涉及到的问题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尽快成立中医药市场专门管理机构,让懂中医的专业队伍管理中医药市场”,对中医药市场的科学健康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符合社情民意。市场监管部门将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编办积极推动此项工作。

二、您提出的第2条和第3条建议,是对中医药市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上提出建议。

1、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把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作为实现“大市场、大监管”的重要突破口,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我局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引深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19年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发布实施,全面加大对药品经营使用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大幅提升了惩处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依法依规加大对中医药市场的监管力度。

2、加强对中医药保健养生项目的许可审查和从事中医药人员的培训,涉及到行政审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会积极配合,努力推动我市中医药市场健康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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