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8/2026-00013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大同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12-26 09:27
标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时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26 09:27 来源:大同市民政局
| | | |

尊敬的XX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缩减城乡差距提高全市农民养老退休待遇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农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我市农村养老服务情况需给您说明的是我市已经印发《大同市农村“颐养工程”实施方案》,截至2025年6月,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00个(其中公建公营机构14,公建民营机构24个,民办机构62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21个,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共363个(其中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7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46个),不断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一是发放高龄津贴。从2024年1月起,所有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政策,统一发放标准为8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100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截止12月已登记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81952人,全年累计发放7788.663万元。二是发放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从2019年1月起,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其中2024年平均每月发放836人,全年累计发放100.32万元。三是开展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救助制度。从2024年1月起,对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给予救助。截止目前,自愿入住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130人、高龄老年人50个、残疾对象1人;全市共确定20个公办养老机构、39个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入住老年人资金共支出134.01655万元,奖补养老机构资金支出9.305685万元。四发放低保家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助餐补贴。省级财政每人每月30元,市级每人每月10元,县级每人每月20元。第五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发布,大同市云州区“‘颐养工程’探索农村养老新路子”案例入选,为我省唯一入选案例。其做法受到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充分肯定。云州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向村覆盖、向户延伸,聚焦“孤寡老弱”,建立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围绕“老有所养”,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整合资源要素,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走出了一条可学、可用的农村养老路径。

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全市农民养老退休待遇,大力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对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等存在重大隐患的采取整合关闭形式进行资源整合,并妥善安置好入住对象;对环境设施和地理位置较好的进行改造提升,每个县区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确保有意愿入住的实现集中供养。每个县区至少建有三所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探索将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管理,引导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二是加强农村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将敬老院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提升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推进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向社会开放床位,相关收益主要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

三是提升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服务水平。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适应农村老年人巨大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多渠道探索农村日间照料中心长效运行的体制和机制,鼓励并支持社会组织、农民协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参与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条件成熟的县区适时启动公建民营,支持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和村民意愿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

我们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作好汇报,着力改进提高,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好项目规划,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动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民养老退休待遇。

感谢您对政府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