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20/2024-00118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大同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4-12-12 09:44
标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时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2 09:44 来源:大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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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商务部门加大农产品出口创汇补贴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提出了农产品出口海外补贴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您的建议对于降低农产品出口成本、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加出口创汇具有现实意义。

二、关于商务部门的农产品出口创汇补贴方面,需要给您说明的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目前并无直接出口创汇补贴。但是一直以来,商务部门对提升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提升产品链、降低运营成本、促进新业态发展、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均有一定的扶持政策,从多个方面全力助推企业走出去。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按照展会类别给予30%-100%补贴,其中,我市6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企业参加非自办类和重点类境外展会均按照重点类展会支持标准给予补助。对企业参加列入《“千企百展”行动计划》的出口转内销展会和跨境电商展会的展位费的70%给予补

贴。对企业参加列入《“千企百展”行动计划》的线上展会的上线费用的90%给予补贴。对企业对进行产品认证的认证费用和检测费用以及首次进行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费;在境外进行的商标注册、续期和复审费;在境外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对企业购买海外企业标准资信报告、海外目标国家指定产品进口采购分析报告、海外采购商(供应商)名录报告费用均予以70%补贴。在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方面,对贸易集聚发展事项、构建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开拓国内市场、升级产品链、降低综合运营成本事项、保障外贸信息调查平台运行事项、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方向予以不同比例的支持。为鼓励出口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帮助出口企业防范收汇风险,省市两级财政对一般企业、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产生的保费支出给予100%补贴,省级财政对出口贸易保险项下融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扶持。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商务部门加大农产品出口创汇补贴的建议“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大同市商务局立足本职工作,针对您所提意见和建议采纳落实了以下工作:

1.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近年来,市商务局加强外经贸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全力落实好各类外贸优惠政策,对企业提交的各类项目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并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予以解答、对申报文件的编制予以指导,全力做好项目摸排申报工作,指导外贸企业真实合规的项目应报尽报,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2.多措并举加大帮扶力度。市商务局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农产品出口企业走访调研,充分了解企业现状,聚焦涉农企业发展难点,积极协调外贸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协调解决外贸环节存在的各类问题,切实有效为企业服务。

3.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今年以来,我市农产品出口创汇势头良好。下一步,充分发挥天镇县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农产品)基地对我市农产品出口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农产品出口企业,鼓励更多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推动农产品出口企业提质增效,做强特色产业,加快出口力度。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出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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