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30/2026-00057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6-10-10 11:36
标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时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10 11:36 来源:大同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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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X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全民健康行动立法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您立足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大局,借鉴外地先进立法实践,围绕体重管理,从制度规范、健身保障、协同联动等方面提出具体务实的意见建议,精准契合我市群众体育与全民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二、关于您提出的完善“迈开腿”保障机制方面。我市持续加大健身设施供给,不断夯实群众健身硬件基础。持续推进城市15分钟健身圈提质升级。有序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逐年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了体育公园、县区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社区养老健身中心、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为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农村)等配建了体育场地和健身器材。健身设施更加公平可及,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有效供给不断扩大,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要。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100%。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18㎡,提前实现“十四五”2.87㎡目标。下一步,我们将提升现有健身设施使用效率,让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真正“建起来、用起来”。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上,我市已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现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96名,人数占比已达3.2‰,提前实现“十四五”2.7‰目标。他们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健身科普、义务指导服务。但专业健身指导力量不均衡,面向青少年、中老年、慢性病群体等不同人群的针对性运动指导供给不足,标准化运动处方服务尚未普及。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专业健身指导团队,整合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康复专业人才、体育科研力量,搭建群众科学健身服务平台,探索构建覆盖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人群的运动处方库,面向市民推送个性化健身方案,把科学健身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同时积极探索健康积分激励机制,结合我市群众体育活动开展实际,把参与体育赛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健身科普学习纳入积分范畴,研究积分兑换体检、中医理疗、体育消费券等激励举措,充分调动群众主动参与健身的积极性,激发全社会健身热情。

三、关于您提出的构建协同联动工作格局方面,切中工作痛点。下一步,我们将强化部门分工协作,推动卫生健康、体育、教育、市场监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体重管理、全民健身、健康促进等各项任务,改变单一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模式,形成齐抓共管的全民健康工作合力。在校园健康管理工作上,体育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持续强化青少年体育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常态化开展校园体育活动、阳光体育赛事,保障学生校内体育锻炼时间。您提出构建“校-家-医-社”协同模式,将体重管理纳入学生健康监测的思路,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提升意义重大。我们将主动对接教育、卫健部门,推动体育锻炼、体重监测、健康干预有机结合,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走进校园开展体育科普、运动指导,联动家庭做好青少年校外体育锻炼引导,多方携手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同时,我们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民健康事业。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做好职工健康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健身协会承担健康知识宣讲、群众赛事组织、公益健身指导等工作,撬动社会资源参与全民健康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关于推动全民健康行动立法,我们充分认识到地方立法可以为全民健康行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杭州出台全民健康促进条例,为各地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样本。作为体育行政部门,我们将积极支持、配合人大开展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立足体育职能,梳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场馆开放、科学健身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实践经验,客观反映当前工作堵点难点,就立法中涉及体育领域的制度设计提出工作意见。在立法条件成熟之前,我们将立足现有政策框架,把代表建议中的先进理念转化为现实工作举措,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深化体卫融合,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守护市民身体健康。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全民健康的关注与支持,并希望您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建言献策,为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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