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市人大代表01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向荣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改变目前慢性病定点医院、定期开药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想法与时俱进,关系到所有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我市医疗保险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您们提出的“关于改变目前慢性病定点医院、定期开药的建议”需要给您们说明的是:
1、关于您提出的“将定点零售药店全面接入慢病统筹”,需要给您说明的是: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已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全部开通门诊统筹服务。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服务范围。下一步,随着全省统一的“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按照省局的安排部署,我们会逐步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慢特病统筹范围,全力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方便参保群众就近便捷享受医保门诊服务。
2、关于您提出的“增加慢性病病种,满足患者用药需求”,需要给您说明的是:我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由14种调整增加到45种,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由17种调整增加到45种,基本能够满足参保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关于您提出的增加慢性病病种,满足患者用药需求的条件,我们会将您的建议积极向省级部门反映,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医保获得感和满意度。
3、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处方留存制度”和“医保部门在完善监测系统的同时,放开慢性病患者的开药量”,需要给您说明的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执行卫生健康部门的《处方管理办法》,如果慢性病患者的处方和开药量符合处方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医保部门会按照医保政策相关规定予以支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门诊慢特病监管机制,切实提升门诊慢特病办理的严格性、及时性、准确性,推进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保障工作的开展,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医疗保障方面工作的关系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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