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0/2025-00063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10-24 09:49
标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时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24 09:49
来源: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尊敬的XXX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通村卫生室门诊慢特病报销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想法与时俱进,关系到全市农村门诊慢特病患者的切身利益,对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开通村卫生室门诊慢特病报销的建议”需要给您说明如下: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城乡居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居民实现参保范围、待遇标准、基金预算管理、基金调剂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六统一”。山西省《关于统一规范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全省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医药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原则上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就医实际,我市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纳入了门诊慢特病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范围。目前,村卫生室暂未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范围。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全省统一城乡居民省级统筹政策制度规定,做好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医疗保障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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