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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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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27 09:36
标题: 关于大同市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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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09:36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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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5日在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大同市财政局局长王伟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深入实施“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重大战略,扎实推进转型“四步走”,持续深耕“四大赛道”,加快塑造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与此同时,全市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更加有力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不移稳收支、保战略、惠民生,坚持不懈推改革、防风险、强基础,挺膺担当、奋发有为,为全市经济稳步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预算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市级(含经济开发区)、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左云县、灵丘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11.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0.07亿元调整为188.57亿元;由于年中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增加30.4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478.66亿元变动为509.09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8.09亿元,为调整预算(下同)的99.75%,下降3.1%,增幅全省排名第三。税收收入完成117.63亿元,为预算的91.94%,下降8.3%,主要是受上年高基数及煤炭市场低迷叠加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不达预期。其中:增值税完成44.23亿元,下降13.43%;企业所得税完成19.83亿元,下降10.58%;个人所得税完成2.83亿元,增长2.12%;资源税完成17亿元,下降6.57%。非税收入完成70.46亿元,为预算的116.22%,增长7.1%。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0.32亿元,下降18.78%,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计提“两金”较上年减收2.8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76亿元,增长67.92%,主要是县区征收耕地开垦费增收1.87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3.48亿元,增长26.78%,主要是市级盘活存量资产较上年增收10.4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5.54亿元,下降43.74%,主要是其他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减收3.3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77.47亿元,为预算的93.79%,增长2.77%。2024年市县财政部门持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民生支出执行388.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31%。主要支出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98.07亿元,增长14.78%;教育支出执行59.73亿元,下降3.4%,主要是2023年全市校园基础设施支出基数较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0.7亿元,增长1.93%;卫生健康支出执行36.15亿元,下降7.77%,主要是2023年疫情防控支出等一次性因素造成基数较高;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5.51亿元,增长12.43%;城乡社区支出64.39亿元,增长23.7%;农林水支出59.84亿元,增长7.74%;交通运输支出18.52亿元,增长17.0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2亿元,增长33.5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5亿元,增长4.64%;住房保障支出16.71亿元,下降25.15%,主要是2023年部分县区采煤沉陷区搬迁、棚户区改造等支出一次性因素造成基数较高。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0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8.4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7.61亿元,调入资金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3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5亿元,收入总计553.7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4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22亿元,调出资金8.6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4亿元,结转下年31.62亿元,支出总计553.77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方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75.54亿元变动为175.95亿元,调增0.41亿元。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额度1.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36亿元,同时调减年初预算一般债券1.87亿元分配到县区,抵减后净增0.41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共增加财力13.16亿元,支出预算由175.95亿元变动为189.11亿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7.66亿元,为预算的98.74%,增长1.63%。税收收入完成67.88亿元,为预算的86.56%,下降6.29%,主要是受煤炭价格下行影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减收较多。其中:增值税完成27.7亿元,下降11%;企业所得税完成13.8亿元,下降5.66%;个人所得税完成1.67亿元,下降2.27%;资源税完成5.75亿元,下降6.56%。非税收入完成49.78亿元,为预算的122.2%,增长14.87%,其中:专项收入完成0.57亿元,下降76.72%,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计提“两金”收入比上年减少2.2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0.87亿元,下降23.45%;罚没收入完成1.86亿元,增长55.24%,主要是应急管理罚没收入、纪检罚没收入、交警罚没收入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0.53亿元,增长40.16%,主要是盘活存量资产较上年增收10.4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5.22亿元,下降44.55%,主要是其他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减收3.3亿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75.75亿元,为预算的92.93%,增长8.27%,主要是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有力保障各类刚性支出需求。主要支出有:教育支出执行18.02亿元,增长0.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33.58亿元,增长2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5.67亿元,下降9.88%,主要是2023年举办全省旅发大会和省运会支出增加等一次性因素造成基数较高;卫生健康支出执行19.02亿元,增长5.28%,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节能环保支出执行4.96亿元,增长45.65%;农林水支出5.18亿元,下降16.38%,主要是2024年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中央预算下达少于2023年;交通运输支出6.58亿元,增长35.7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8亿元,增长44.07%,主要是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方面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15亿元,下降8.22%。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6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9.6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75亿元,调入资金1.5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5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8亿元,收入总计206.8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75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1.63亿元,调出资金5.6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48亿元,结转下年13.37亿元,支出总计206.89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3.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8亿元,为预算的103.18%,下降12.1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9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6亿元,调入资金4.67亿元,收入总计17.45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4.31亿元,为预算的99.76%,增长20.8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3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6亿元,结转下年0.03亿元,支出总计17.45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4.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争取返还性收入8.93亿元,与上年持平。争取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79.49亿元,同口径增长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7.6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1.87亿元。

市级补助县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0.5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48亿元,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等社会保障支出2.0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5亿元;教育、文化配套资金0.7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3亿元;下达1亿元助力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其他补助县区各类支出1.4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35亿元,为预算的49.2%,下降6.16%,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8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96亿元,调入资金8.6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7.48亿元,收入总计167.35亿元。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143.94亿元,为预算的91.7%,增长69.3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6.0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19亿元,结转下年13.16亿元,支出总计167.35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2亿元,为预算的17.74%,下降62.8%,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减收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8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8亿元,调入资金5.6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7.48亿元,收入总计110.3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93.46亿元,为预算的94.19%,增长164.5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1.2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7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13亿元,结转下年5.77亿元,支出总计110.36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5亿元,为预算的61.14%,增长19.2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亿元,收入总计6.79亿元;预算支出执行4.73亿元,为预算的67.69%,增长8.27%,加上调出资金2.06亿元,支出总计6.79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35亿元,为预算的100.04%,增长208.14%,主要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御东污水处理厂盘活资产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08亿元,收入总计7.5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3.67亿元,为预算的85.82%,增长524.62%。加上调出资金2.95亿元,结转下年0.95亿元,支出总计7.57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9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42.73%。加上上级补助0.1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05亿元,收入总计1.3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0.5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9.93%。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45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结转下年0.05亿元,支出总计1.38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02亿元;预算支出执行2.4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2.61亿元,支出总计5.02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0.81亿元,为预算的108.6%,增长10.56%;预算支出执行106.88亿元,为预算的102.32%,增长3.7%。当年收支结余13.93亿元。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6.46亿元,为预算的105.45%,增长4.38%;预算支出执行69.44亿元,为预算的102.5%,增长0.49%。当年收支结余7.02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省财政转贷我市当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17.87亿元,按照债券种类分:新增一般债券10.3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7.4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较2023年增加62.04亿元,增幅136%,全省排名第一。按照债券用途分:项目建设类债券27.67亿元,化债债券90.2亿元。项目建设类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交通、文旅、气象、园林绿化等领域,项目建设类专项债券主要用于生态治理、医疗卫生、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水利、交通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化债债券全部用于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

2024年,省财政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52.54亿元,其中:普通再融资债券44.8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法定债务本金,占到期本金的89.6%,对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和防范化解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增量再融资债券7.74亿元,全部用于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

经初步测算,2024年全市全口径债务率为139%,市本级全口径债务率为282%,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六)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4年,全市财政部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决议及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聚焦加快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转型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打好稳增长、促发展、防风险、惠民生、谋改革组合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1.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要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真金白银”稳经济促发展,推动我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和退税缓税政策,主动公开《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政策、更加准确享受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各类创新主体。持续整治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按照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刺激企业投资增产意愿,提振了市场信心,激发了市场活力。加大助企投入力度。市级预算安排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0.5亿元,对符合国家、省、市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149户民营企业和优秀商协会、符合我市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13户企业兑现扶持政策资金4287万元;争取省级战略新兴产业奖补资金6900万元,重点对科技含量高、引领作用强的战略新兴企业进行奖补;统筹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1.04亿元,大力推进大同黄花省级专业镇、大同经开区医药省级专业镇建设,助力我市成功举办第二届山西特色专业镇投资贸易博览会;统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942万元,支持“小升规”、“专精特新”、“规范化股改”、“高质量示范县”等支出方向中小企业发展;统筹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610万元,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国家级示范及优秀案例、智能制造项目等方向进行奖补。支持拓市场扩内需促消费。高效推动“两重”“两新”政策落地落实,全年下达9.3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三北”工程、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大规模设备更新等领域“两重”“两新”项目建设;统筹外经贸发展资金1615.3万元,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完善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促进外贸稳中提质;统筹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3849万元和农村寄递物流资金539万元,推动市场主体倍增、网络促消费、现代服务业、鼓励外商投资等领域健康发展,全面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补齐商贸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流通网络;统筹惠民家居专项资金3408万元,促进家电、家具、家纺、家装等多个领域居民消费。支持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紧紧扭住创新引领这个“牛鼻子”。市级预算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185.7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浑源县岩基新材料实验室建设等。积极筹措资金9000万元,支持经开区中关村科技园、晋创谷·大同建设,通过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新型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统筹技术改造资金8757万元,支持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智能化升级、技术创新牵引、产业链项目升级等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财金联动“四大效应”效果明显。积极发挥财金联动的“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全年办理融资担保业务658笔,担保金额39.93亿元,在保业务732笔,在保余额为42.63亿元,融资放大倍数4.51倍,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增量扩面。市金控集团累计设立14支基金,合计规模56.28亿元,撬动其他资本19.89亿元,通过基金实现再融资40.33亿元。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氢能和光伏产业链等新兴产业发展。财金联动为经济转型发展注入金融活水,“杠杆效应”、“引导效应”、“激励效应”、“保障效应”效果明显。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推行“书面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免收政府采购文件费,对信用良好的供应商减免保证金,引导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积极协调引导相关部门、银行机构参与“政采智贷”,进一步优化“政采智贷”线上融资服务,全年累计授信76笔,授信额度2.7亿元,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2.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加大民生重点领域投入。坚持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47亿元,其中民生领域支出388.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31%。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城乡社区等各项重点领域支出均比上年有较高增长。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加强资金保障与就业政策协同发展,全年共筹集就业创业资金0.97亿元,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全面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全年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932.6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4745万元,在保户数391户,在保金额1.02亿元。加大对数据呼叫(标注)企业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数据呼叫(标注)企业建造、购买、改造闲置国有厂房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推动数据标注、清洗等诸多新兴劳动密集型行业扩容、提质、赋能,助力我市探索出一条“以产业带动就业,以就业赋能产业,产业就业双向驱动”的发展新路径。成功举办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大赛。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只增不减,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全年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12.4亿元,主要用于培育和壮大县区黄花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扶持力度,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市“832平台”已填报预留份额618.39万元,预留比例达15.55%,成交金额达2150.62万元,已完结交易额达到2126.52万元,翻倍完成了“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任务。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力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年全市教育领域支出59.73亿元。加大学前教育支持力度,对公办幼儿园进行改扩建,加强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认真落实幼儿资助制度;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实施小学生“放心午餐”工程全覆盖,加强中小学教师特岗计划和国家级计划培训,落实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在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支持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同时落实好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积极争取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474万元,支持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通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天镇县义务教育阶段数字化校园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各类债券资金4.8亿元,支持云冈职教城、中小学校舍改造、山西大学大同校区等项目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积极落实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全年统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资金5773万元,主要用于农家书屋建设、电影公益放映、文化惠民工程、群众文化活动,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努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医卫事业发展。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94元。全年全市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63亿元、医疗服务保障与能力提升资金2.3亿元。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急诊急救服务能力。成功争取到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补助资金5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亿元,进一步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牢底线、保障民生,努力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年全市安排社会保障资金98.07亿元,较上年增长14.8%,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惠及21.79万人,残疾人两补资金惠及8.5万人。支持我市省级文旅康养集聚区创建、适老化项目改造、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贷款贴息、老年助餐幸福工程,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有效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办好民生实事。坚持把推进民生实事作为年度工作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全年市级统筹各类民生资金9200万元,切实做好23项省市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实现了惠民实事落地有声,民生保障坚实有力,用心用情托起全市人民“稳稳的幸福”。

3.推动城乡环境全面提质升级,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家园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赋能,全方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6.8亿元,持续开展空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我市优良天数达到314天,同比增加15天,排名全省第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推进荒山绿化、京津冀风沙源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标本兼治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我市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和国家、省级、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共同守护“大同蓝”、提升“大同清”、厚植“大同绿”。统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1.4亿元,支持山西省太行山西北缘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灵丘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全市筹集资金1.9亿元,支持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项目建设,建成后将有效缓解晋北地区水资源短缺现状,为晋北地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加快和美乡村建设。统筹资金支持我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在水利领域、农村基础设施、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环境治理等方面加快和美乡村建设,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争取上级资金2.1亿元,全力支持灵丘县获批2024年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县。全力打造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积极筹措资金6386万元,支持山西省单体建筑面积最大客运枢纽中心——大同综合客运中心建设运营,提高了出行效率,为旅客带来极大的便利,成为大同市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全年统筹专项资金5.1亿元,用于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对推动大同市文旅振兴、拉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沿线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有着重要的意义。加大文旅支持力度。全年市级预算安排文旅活动经费共计2864万元,支持文旅部门培育开发多样的旅游项目和文旅活动,进一步激发文旅市场主体积极性,促进我市文旅消费市场繁荣,推动文化强市建设。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财政重点支持方向,持续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力度,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373万元,重点对云冈石窟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恒山5A级景区创建、东南邑历史街区、“如梦大同”文旅综合体等文化旅游领域标志性、带动性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推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专项债券8000万元,支持新荣区集散中心建设、浑源全域旅游、法华寺博物馆、南城区与西城墙内部改造等项目建设。

4.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财政治理效能

把改革摆在财政工作突出位置,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以财政改革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彰显奋勇争先的大同姿态。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持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指导方针,起草《关于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涉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公开、预算评估、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链条的过紧日子体制机制,出台《市本级“过紧日子”评估机制(试行)》,制定部门“过紧日子”评估体系,推动各部门更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扎实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大同市进一步推进市与区县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财政收入划分体系、界定清晰的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均衡合理”的市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规范标准”的市县财政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了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加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更加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完成市直部门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改革。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按照《大同市市直部门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市直部门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改革,全市83个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及内控弱点,制定和完善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对编制人数不大于30人单位实施代管,编外聘用财务人员实现全部清退,有效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预算评审改革。推动市财政预算评审保障中心进行机构重组、职能重塑、流程再造,建立覆盖投资评审、预算评审、绩效管理的全流程全链条财政评审机制,按照“存量项目全力推进、新增项目积极开展,全力提升财政评审质效”全新的工作思路,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评审流程,进一步提升财政评审服务效能,为全市“过紧日子”和加强预算掌控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大同市财政预算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方案》,完善“综合定额+单项定额”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建立“财政标准+部门标准”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系统梳理出通用定额标准44条,专用定额标准81条,初步建立起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使预算编制有了完善的“模板”、资金安排有精准的“称量”,进一步提升了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按照“有标准就要用”的理念,在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中,部门编制的2362个项目中1750个项目通过标准化体系审核,标准化审核比例为74.1%。标准化核定项目资金6.34亿元,占项目总金额36.8%,压减经费2.14亿元,压减率为25.2%,有效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支出预算编制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对部门年度申报项目内容、标准、预期绩效严格把关,引导部门科学申报预算,鼓励部门单位聚焦政策方向、主导产业发展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部门预算支出按项目逐项核定,根据支出标准合理测算资金需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低效无效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紧要处。

5.兜牢重点领域财政保障底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顺序,未雨绸缪、精准施策、上下联动,统筹安排好各项财政收支,优先使用稳定财力安排“三保”支出,对“三保”支出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按照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编列预算不留缺口,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完善县(区)级“三保”支出预算审核机制,强化“三保”支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全年全市“三保”支出达197.31亿元,支出保障责任落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把“化债务、保安全、促运行”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主动担当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政治责任,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防新增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筑牢财政安全之堤。抓实抓细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按照短期防“爆雷”,中期控风险,长期可持续目标,完善《大同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方案》,扎实推进我市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抓住国家“一揽子”化债政策机遇,2024年争取到各类化债债券资金97.94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90.2亿元,结存限额专项债券1.1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57亿元),极大地缓解了我市财政直接投资和化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日益增长的刚性支出,按时完成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任务及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在合理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的同时,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持续强化预算约束,严防各级各部门变相举债,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加强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固本之策,全年应急管理领域支出5.9亿元,用于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工作,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社会治安治理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安排社会治理经费2.88亿元,用于维修道路交通标识设施,加强公共安全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起来,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精准性、高效性。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持续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在“紧平衡”下实现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全市大事要事保障有力,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煤炭下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我市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部门和单位还没有把预算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导致绩效与预算管理衔接不够,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二、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是我市加快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转型的关键时期,做好政府预算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用好增量资金,盘活、调整存量资金,服务重大战略落地,增进民生福祉,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增强财政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有效性。

(一)2025年预算安排原则

1.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预算编制要与我市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科学制定收入计划,不虚列空转收入,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明确财政支持保障优先顺序。加大财政支出整合力度,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优先保障工资、运转、基本民生、教育、乡村振兴等方面支出,尤其是扩岗就业领域资金,重点保障到位。要区分事项轻重缓急,真正把宝贵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3.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双控”要求。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从严控制新增资产规模。

4.强化零基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零基预算”,继续深入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审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5.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扎实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夯实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审核,推进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促进绩效目标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2025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87亿元,比2024年完成数(下同)增长2.54%。其中:税收收入128.23亿元,增长9.01%;非税收入64.64亿元,下降8.26%,非税收入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非税收入基数高。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5.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1.6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68亿元,收入总计482.01亿元。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1.46亿元,比2024年预算下降0.5%(同口径,下同),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提前下达的一般债券资金比上年减少。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5.8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68亿元,支出总计482.01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2亿元,增长0.26%;公共安全支出22.33亿元,增长0.42%;教育支出73.71亿元,增长2.88%;科学技术支出8.8亿元,增长6.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1亿元,增长1.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5亿元,增长4.18%;卫生健康支出41.69亿元,增长0.74%;节能环保支出15.66亿元,增长0.43%;城乡社区支出50.88亿元,下降12.8%,主要是债券资金较上年减少;农林水支出51.96亿元,增长5.97%;交通运输支出10.24亿元,增长5.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2亿元,增长18.26%;住房保障支出17.94亿元,增长0.54%;灾害防治及应急支出3.7亿元,增长3.44%。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各县(区)预算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6亿元,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74.32亿元,增长9.5%;非税收入46.28亿元,下降7.03%,主要是2024年盘活存量资产收入基数较高。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0.9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3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34亿元,收入总计190.26亿元。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5亿元,增长0.55%。加上上解支出10.1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5亿元,支出总计190.26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8亿元,增长2.92%;公共安全支出11.32亿元,增长5.74%;教育支出17.3亿元,增长5.44%;科学技术支出7.9亿元,增长2.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3亿元,下降0.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7亿元,增长0.91%;卫生健康支出22.22亿元,增长10.49%;节能环保支出7.95亿元,增长55.23%;城乡社区支出29.51亿元,下降6.96%,主要是债券资金较上年减少;农林水支出9.78亿元,增长7.67%;交通运输支出6.15亿元,增长11.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8亿元,增长15.23%;住房保障支出4.52亿元,增长3.3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47亿元,增长1.22%。

2025年中央、省级提前下达返还性收入8.93亿元,与上年持平。提前下达全市转移支付资金226.15亿元,增长14.3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15.21亿元,增长12.99%,主要包括共同事权转移支付66.44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92.17亿元,固定数额补助17.35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奖金10.53亿元等;专项转移支付10.94亿元,增长49.6%,主要是农林水、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领域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

2025年市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034万元,比2024年预算下降0.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2925万元。

2025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7亿元,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6.92亿元,非税收入0.75亿元。加上调入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4.01亿元,全年可用财力为11.68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8亿元。

2025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5.6万元,比2024年预算下降0.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37亿元,比上年增长49.5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16亿元,债务转贷30亿元,收入总计9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0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0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95亿元,支出总计96亿元。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3亿元,比上年增长464.9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7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7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58亿元,收入总计56.3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4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0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95亿元,支出总计56.37亿元。

2025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4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3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95亿元,收入总计10.7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75亿元。

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3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5亿元,收入总计9.8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83亿元。

2025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2.13亿元,比上年增长1.1%;安排预算支出113.99亿元,比上年增长9.12%。

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8.65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安排预算支出73.31亿元,比上年增长8.21%。

5.政府债务收支预算

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2025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6.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68亿元、专项债券30亿元。分配县区一般债务限额1.3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42亿元,其余目前市本级留用;下达我市置换存量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6.88亿元,全部分配到县区。

我市未来三年到期债券偿债风险总体可控。2025年到期72.07亿元(市本级58.42亿元),其中:本金51.61亿元、利息20.46亿元;2026年到期100.5亿元(市本级85.01亿元),其中:本金81.75亿元、利息18.75亿元;2027年到期67.71亿元(市本级60.38亿元),其中:本金51.17亿元、利息16.54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二〇二四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二〇二五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完成202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5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会议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锚定财税体制改革新要求、大同发展新方向,用系统思维、改革思维、底线思维谋划新思路,拿出新举措,一以贯之做好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并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经济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把舵定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2025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会议提出的具体举措,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加力支持提振消费,不断提高投资效益。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有效扩大内需,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统筹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乡村e镇资金、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寄递物流财政补助资金、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完善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提升全市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以项目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总抓手和主引擎,高起点做好项目谋划,高水平推进项目建设,高质量做好项目服务,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

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统筹高质量发展资金12.9亿元、市级预算安排促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大力推进“一谷三园”建设,加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用好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大国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资金争取力度,统筹用好技术改造资金、数字经济发展资金,强力推进煤炭、医药、煤机制造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统筹战略性新兴产业奖补资金3.75亿元,用好产业链、专业镇、开发区等平台抓手,积极发展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四大赛道”,培育新动能。安排省级高质量发展资金4.8亿元,支持和保障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建设。

全力服务经营主体,实施更大力度惠企助企措施。全面贯彻落实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级预算安排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亿元,对符合国家、省、市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民营企业进行奖补。围绕企业的关切和需求,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持续整治违规收费行为。统筹用好上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奖励资金、新动能发展资金、专业镇奖补资金,支持企业稳产增产、发展壮大。用足用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政策,加大支农支小担保比例,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预算安排“惠商保”资金505万元,加强个体工商户风险保障。市级预算安排“两不一欠”工程清欠资金1.5亿元,扎实推进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持续增进改善民生福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民生投入持续保持在八成以上。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市级安排预算3亿元,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加大先进制造业、呼叫标注等密集型产业支持力度,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综合运用资金补助、税收优惠、贴息、社会保障等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进一步加大各类人才支持力度,强化人才激励,优化人才生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教育支出。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市预算安排73.71亿元,认真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国目标,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持续巩固提高教育保障水平,重点推进山西大学大同校区、云冈职教城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全市预算安排41.69亿元,积极推进健康大同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公立医院治理能力,努力实现“让医院看得了病、老百姓看得起病、愿意来看病”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全力保障在岗乡村医生、村卫生室运行、乡村医生参保、退养和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等财政补贴。认真落实促进生育政策,坚定不移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妇女“两癌”检查、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普惠托育、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家庭紧急救助和保险保障等方面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力度。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普惠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力保障新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紧盯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密切关注各类风险隐患,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动态做好风险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优先使用稳定财力安排“三保”支出,严格落到“三保”保障责任,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做好“三保”形势的预研预判,动态掌握本级财政运行状态,密切关注“三保”支出保障情况,对可能出现“三保”支付保障风险的,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举债有度、用债有效、管债有规、偿债有方的理念,切实用好置换政策,合理分配债务限额,加强债券投向和过程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化解政府债务,确保2025年市级债务等级不返红。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全面有序深入推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预算足额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筑牢财政金融风险防火墙。全面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和财务监督职能,督促国有金融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健全金融企业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优化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加强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增强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活力,强化抗风险能力。

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453万元,切实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水平。市级预算安排资金7亿元,全力保障绿化养护、市政维护、公交运营、农村公路养护等资金需求,加强交通、供水、供电、信息、物流、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新改建“四好农村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政策,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结构更优化,市级预算安排4.68亿元,统筹上级资金7.8亿元,真正体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深入实施“特”“优”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智慧农业,加大强农惠农富农财政支持政策,把支农资金用在乡村振兴最急需、最迫切、最关键的领域和环节,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积极组织申报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争取更多资金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前下达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节能降碳等资金1.5亿元,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市级预算安排1010万元,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市级预算安排2000万元,扎实推进太行山西北缘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灵丘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由“低效、低值、分散利用”向“高效、高值、规模利用”转变,为我市绿色转型作出更大贡献。

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我市高水平开放。市级预算安排航线补贴资金3亿元,支持大同国际机场运维,增加大湾区区域、长三角区域、成渝昆经济圈、京津冀区域、西北区域国内航线,完成国际航线出入境旅客吞吐量5万人次目标。市级预算安排260万元,对出口信用保险进行补贴,鼓励并推动出口贸易,增加出口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支持商务、促投等部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提升财政收支管理效能,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

一是千方百计挖潜增收。统筹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继续落实国家延续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实现“放水养鱼”的良性循环,依托各项产业扶持政策,扩大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地,夯实税收基础,保障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紧盯重点税源和新增税源企业经营状况,加大服务力度,提高征管效能,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足额缴库,保持税源稳中有增。密切关注收入形势,科学开展分析研判,构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多方协作的收入共治机制。深挖非税潜力,抓好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工作,加强对历史欠收清缴力度和盘活存量资产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安置进度等措施增加非税收入。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争资金就是促发展,要政策就是做贡献”的理念,增强争取资金主动性,精准吃透政策,把握资金投向,找准与大同发展的契合点,在关键短板领域和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精准发力、持续发力,积极靠前服务,主动解决部门在争取上级资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扎实有效的前期准备、深入细致的工作对接,最大限度争取支持。三是全面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2025年市本级通过财政标准支出预算系统、财政评审,共压减支出3.04亿元,将节省出的资金用于兜牢“三保”底线、做好大事要事保障及民生紧要处。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仓建设,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降低采购成本。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强化四本预算统筹衔接。严格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强单位实有账户结余资金管理。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坚持深化改革,提升效能,全面规范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对县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加强县区财力保障,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拟印发《大同市进一步推进市与区县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规定,改革后市级支出分担比例将提高,能有效缓解基层财政运行压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加强财会监督。准确把握财会监督工作的时代要求、职能定位、重点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构建健全完善、保障有力的监督体系,建立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更好发挥财会监督在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创新财会监督方式,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着力促进项目预算评审提质增效。深入推进项目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和项目可行性评估。通过开展标准规范建设年活动,补充完善政府主导建设项目估算控制指标体系。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在对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零基预算评审。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支出标准动态调整优化,将支出标准嵌入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绩效论证、绩效评价、财政评审、财会监督等预算管理各环节、全过程。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经济财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财政工作各方面,自觉接受市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赓续前行,奋楫争先,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同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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