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3-00077
信息分类: 2021人大建议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11-09 10:00
标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时效: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09 10:00 来源:公安局
| | | |

尊敬的刘向荣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宠物狗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促进我市养犬“精细化”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文明城市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关于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需要给您说明的是,我市实施《养犬管理规定》以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工作职能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1、市政府出台了《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并于2008年7月31日由市人大批准发布。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分管局长组成的领导组,下发了文件,划拨了专款。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的养犬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做了三次重要批示,要求市财政、物价两部门负责办理收费许可,公安机关可采取边审批边加强管理的办法,加快推进城市养犬综合整治,市公安局做了大量工作,成立了领导组,并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设立了办公室。

2、划定了重点管理区域,明确禁止养犬范围: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御东、开发区。确定了66种禁养犬类,印制(大同市社区文明养犬公约)、(养犬人应遵守的规定)、(致养犬人的一封信)等法律宣传资料50000余份,宣传加强犬类管理的意义和狂犬病的严重危害,提高了群众对加强犬类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为加强犬类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3、排查梳理,依法登记办证。市局治安部门统一制作犬牌、犬证和有关法律文书,成立了专门的犬类管理队伍,设立了6个狂犬病疫苗注射点,2018年前共办理犬证62个。2021年新办犬证3个。

4、开展城市养犬专项治理、解决城市不文明养犬问题,全市各县区认真贯彻(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相关细则,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依规治理。2008年至2018年多次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共捕捉流浪犬7000余只,组建了市犬留检所,焊制了36个铁笼,重点禁养区公安分局成立了10至15人的专业捕捉队伍,为规范养犬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养犬管理使基层民警工作负担加重。目前,公安机关的养犬管理模式,基本上以组织不定期的集中打击专项行动为主。群众关于犬的反映多了,出现犬伤人案件后,公安机关都会组织专项养犬管理行动。但从警务成本分析,完成一起110处警,两名民警甚至一名民警就可以胜任。而打一条狗,至少需要动用3名民警。此外,由打狗而引发的民警被狗咬伤事件时有发生,有的民警被狗咬伤三、四次,给民警心理造成巨大影响。

2、公安机关承受多方压力,执法难度大。目前,社会群众通过110报警、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途径,要求政府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加大对养犬的管理力度。但是,当民警在走街串巷捕杀流浪犬、违章犬和伤人犬时,又会时常听到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公安机关“太不人道,过于残忍”、“警察不抓坏人抓狗干什么”的指责声,使民警在养犬管理中时常处于两难的状况。

3、缺乏社会各部门紧密协作的综合管理机制。犬类管理工作的方针应是“政府牵头、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综合治理”。而实际工作中除了畜牧兽医部门对犬的注射防疫外,其它的管理工作几乎都由公安机关承担,没有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4、宣传力度还不够,没有让老百姓办证变成自觉行动,街面上仍然有流浪犬,主动办证的老百姓还不多。

5、市犬类留检所当时设在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现在市警犬基地从容量和犬类传染疫情考虑,不宜临时留检收容。目前只有靠民间力量收留流浪犬只,共收留860只。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我们正协调市级各类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活动,使禁养规定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参与养犬监督管理。

2、加强养犬登记办证,扎实稳步推进养犬管理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开展辖区城市养犬登记管理,犬只留检等工作,向社会公示限养犬只品种、犬只登记流程,所需材料、费用、发放《养犬登记证》,积极协调基层组织力量,在社区警务室设置养犬登记点,进行集中登记。组织开展城市养犬信息化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入口,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城市养犬登记功能,线上登记犬只,犬主人、犬只免疫等信息。计划运用犬只信息电子芯片植入、电子项圈及二维码犬牌等技术手段,切实提升管理水平。

3、严厉查处涉犬违法行为。针对近年来涉犬违法行为高发的情况,我们要求各县区严厉查处犬只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重点查处干扰他人生活、放任或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伤害他人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事)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养犬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强我市养犬管理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今后全市公安机关要以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杜绝犬患”为目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敏感意识、责任意识,并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根据区域调整规划,为尽快摸清养犬底数,建议由街道组织,安排居委会、小区物业进行摸底登记。

(二)根据大同市创建精神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对重点区域、交通主道、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发现有违规溜犬现象,结合城市日常管理整治,建议城市管理局成立一支捕抓队,负责捕抓、巡逻监管。

(三)针对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的管理难度,由于大型犬、烈性犬购买价格较高,饲养主人不愿意主动交出,

也不想转移到其他地区饲养,强行收缴容易引起冲突,建议市城管局捕抓队在市容巡逻中一旦发现,迅速劝离,对不听劝离现场的,通知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罚。

(四)针对大型犬、流浪犬捕抓后需暂存的实际情况,原来我市捕抓后临时暂存在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现在由于该基地已无法暂存收留,此外怕收存的流浪犬有传染病,影响警犬生存,建议政府投资建立犬流站。


2021年9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