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1/2026-00201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9-03 14:45
标题:
公 告
文号:
时效:
公 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14:45
来源:大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龙耘天下(山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7月9日受理的刘福与龙耘天下(山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伤赔偿争议一案(晋0222劳人仲案〔2026〕10号)已审理终结。依法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6937元(6997元×21月);
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伤残津贴15743.25元(6997元×75%×3月),并从2026年9月起每月按5247.75元发放,并根据国家及山西省相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
三、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76967元(6997元×11月);
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期辅助器具配置费38000元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特向龙耘天下(山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天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自本裁决书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天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27日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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