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1/2026-00202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9-03 15:05
标题: 公 告
文号:
时效:

公 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15:05 来源:大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 |

龙耘天下(山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7月9日受理的和足与龙耘天下(山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伤赔偿争议一案(晋0222劳人仲案〔2026〕11号)已审理终结。依法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持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6967元(6997×11月);

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6937元(6997元×21月);

三、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3964元(6997元×12月);

四、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76967元(6997元×11月);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特向龙耘天下(山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天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自本裁决书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天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