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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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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20 15:53
标题: 《大同市教育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解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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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教育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解读文件

发布时间:2023-10-20 15:53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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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定市、县政府支出责任,确保各级履行本区域教育领域的权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大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由我局负责起草《大同市教育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于2023年9月完成前期内审工作,10月17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教育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23〕34号,予以印发,并由我局负责解释。该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配套措施三部分。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7号),加快推进大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着手制定。

二、制定时间线

3月2日,下发各县区《关于对<大同市教育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函》,于3月30日,完成了对各单位征求意见。

9月20日,完成了对方案的优化。

三、主要内容

目前,该方案已通过司法审查,具备发布条件,《大同市教育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仍保持三个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配套措施。


大同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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