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12 15:51
标题: 关于印发《大同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解读性文件
文号:
时效:

关于印发《大同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解读性文件

发布时间:2024-04-12 15:51 来源: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 | | |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充装、配送标准化建设,智能化运营的水平,提高行业运营管理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风险,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用气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大同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行业概况、建设内容、组织与实施、任务分工、时间安排七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标准充装站: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灵丘县、广灵县除外)新建改建不超过两座标准站,服务范围为我市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云州区、经开区、阳高县、天镇县、浑源县、左云县;将灵丘县的现有充装站进行标准站改扩建,年供气量不低于5千吨,服务范围为灵丘县、广灵县。

二、标准供应点

供应点建设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三、统一配送系统

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区域化统一配送服务。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建立用户服务系统,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标准,实现气瓶标识统一、配送车辆统一、员工证装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实名登记统一、安检内容统一的“六统一”标准规范经营服务机制。

四、配送车辆和人员

用于配送服务的车辆和驾驶人员、配送人员原则上定人定车。该车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其所属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或配送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五、建设全流程智能监管系统

建设具备监督管理、企业运营服务、用户网上交易、应急管控等功能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监管平台,同步推进钢瓶智能角阀、二维码和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可追溯动态监管。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