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以“信用承诺审批”和“并联审批”为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实施范围
企业投资备案类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审批流程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三、《方案》工作机制
采用“容缺+承诺+信用”和“并联审批”服务模式。
行政审批部门职责: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召集各相关审批部门,制定“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出具并联审批方案。
各相关审批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各事项审查工作细则,按照承诺时限进行审查,及时出具初审意见或审批结果。
政务服务中心职责:建立“管家+专家”专属服务机制,配备“帮办管家”和“审批专家”,提供全程陪办、按需帮办、及时跟办的“一站式”服务。
四、《方案》信用审批内容
信用承诺制按类型可分为容缺式受理和告知承诺制两种类型,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信用审批办理审批事项。其中容缺式受理事项原则上适用于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实施细节及内容由各审批部门根据实际办理情况自行确定。
采用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以上4项适用于各类开发区和完成政府统一服务的其他建设区域的非负面清单项目)、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小型工程适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部分前置要件承诺)、易燃易爆等特定场所防雷装置设计事项。
五、《方案》并联审批内容
根据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包括市政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整个过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4个阶段,审批总时限控制在34个工作日内。
(一)立项用地许可阶段(8个工作日)
1.主流程事项(1个工作日):行政审批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2.并联事项(7个工作日):规划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部门同步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审批。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7个工作日)
1.并联事项(4个工作日):属地行政审批部门完成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易燃易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2.主流程事项(3个工作日):完成上述并联事项后,行政审批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许可阶段(6个工作日)
1.并联事项(3个工作日):属地住建部门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住建部门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
2.主流程事项(3个工作日):属地住建和行政审批部门并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监督备案、施工许可手续。
供水、供电、燃气、供热、通讯等单位在本阶段内同步完成办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讯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四)竣工验收阶段(13个工作日)
部门联合验收事项与建设单位自主验收事项可同步推进,其中:部门联合验收事项由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通知联合验收部门,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完成联合验收;建设单位自主验收事项,由项目单位完成自主验收后,在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备案。
1.联合验收事项(12个工作日):属地住建部门同步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行政审批部门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认可证、易燃易爆等特定场所防雷装置验收。
水务部门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行政审批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备案。
2.主流程事项(1个工作日):完成上述并联事项后,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方案》保障服务内容
(一)综窗受理
综合窗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统一接件、现场审核。
(二)联合审批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职责,向各相关审批部门推送申报材料,启动并联审批程序,出具并联审批方案。
(三)信息平台
依托大同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同市投资项目业务审批系统)并行审批办理。实现一个平台办理、信息统一发布、数据共用共享。
解读单位: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2-798206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