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大同市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字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旅游市场的蓬勃发展,旅游民宿作为住宿领域的新兴业态,市场主体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但在行业繁荣的背后,也暴露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行业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晰、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体验,也制约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际知名文化城市和全省热点旅游门户城市建设,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二、适用范围
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及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及《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的旅游民宿适用本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建筑物原则上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体验的小型住宿设施。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推动旅游民宿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到2030年,全市旅游民宿产业实现规模、质量全面提升,建成精品民宿及具大同特色的产业集群,构建多元规范的发展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规划引领。各县区将旅游民宿产业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编制旅游民宿发展专项规划。
2.优化空间布局。重点在景区周边、旅游度假区、历史文化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自然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人文特色鲜明的区域建设旅游民宿集群。
3.完善配套设施。优先配套旅游民宿集聚区周边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推动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
4.引导集聚发展。城市旅游民宿集聚区,以大同古城、云冈石窟等地为核心发展高端民宿,提升城市接待品质。乡村旅游民宿集聚区,在灵丘县、浑源县、云州区及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等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重点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打造乡村旅游民宿集群,发展民宿助力乡村振兴。
(二)加快产业融合
5.推动业态融合。注重旅游民宿业与多种业态的融合互动,融合商务休闲、生态观光等新业态,延长产业链。
6.创新产品发展。探索“旅游民宿+非遗、+艺术、+民俗、+农事、+康养”等模式,拓展文创、露营等多元业态,加强旅游民宿公共区域建设。
7.加大招商引育。积极开展闲置资源资产摸排,建立招商项目库与扶持政策,吸引投资,培育规上企业。
8.盘活闲置资源。鼓励将古民居等发展旅游民宿,将符合要求的民宿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疗休养备选范围。
(三)提升服务质量
9.规范行业发展。制定地方标准,实行旅游民宿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制度,开展等级评定并奖励达标民宿,鼓励县区出台管理办法。
10.规范经营管理。旅游民宿需严守生态红线,职能部门指导督促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建立消防、食品等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推行规范经营承诺制。
11.融合特色文化。引导旅游民宿建设融入大同特色文化,杜绝大拆大建、盲目复制。
12.强化人才支撑。加大人才引进扶持力度,发挥山西大学、大同大学人才培养作用,支持高等学校等设立人才培训、创业基地。组织开展旅游民宿管家服务技能培训。
(四)打造品牌体系
13.推进品牌建设。培育“桑干人家”“长城人家”等旅游民宿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民宿品牌,提升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14.强化行业自律。成立行业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制定服务规范。
15.加强宣传推广。将旅游民宿纳入市、县(区)重点旅游宣传和品牌推广计划,利用小红书、携程等多平台宣传,提升大同民宿知名度。
(五)创新发展模式
16.多元主体投入。鼓励组织、个人依规利用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闲置的居民产权房屋发展民宿,鼓励通过“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模式,发展特色乡村旅游民宿。
17.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旅游民宿贷”“乡村人才贷”等创新信贷产品,探索通过宅基地使用权、农村住房产权抵押等形式支持乡村旅游民宿建设。
18.推进规模经营。引进旅游民宿品牌企业等打造示范项目,鼓励公司化、集团化、连锁化运营,推进旅游民宿发展提档升级。
(六)优化证照办理
19.建立联审机制。成立旅游民宿工作专班,组织公安、行政审批等多部门梳理优化申报流程,探索绿色通道,实现受理、审查、踏勘一站式服务。
20.优化市场准营。原则上旅游民宿的准营条件要做到“四证齐全”,提供餐饮服务的,须同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举措,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推动旅游民宿产业发展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协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联动配合,做好服务指导,制定配套相关政策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旅游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监督管理体系。
(三)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原则,细化政策支撑,配套发展要素,改进服务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市场主体参与,营造公平有序的民宿发展市场环境。
解读单位: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咨询电话:0352-778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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