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4-00134
信息分类: 同政办函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文号: 同政办函〔2024〕11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标题: 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 08:30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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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办〔2024〕3号)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8号)文件精神,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一体化管理,报市政府批准单设。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分布情况,统筹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园区等设置便民服务点,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立即行动,尽快与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做好进驻相关工作,确保于11月底前实现《大同市市本级进驻市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清单》中的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各县(区)进驻事宜参考省、市指导清单执行。


附件:大同市市本级进驻市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清单(635项).pdf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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