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4-0079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灵县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发文字号: 同政函〔2024〕10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灵县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同政函〔2024〕108号

广灵县人民政府:

你县上报的《关于报请审查批准<广灵县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请示》(广政请字〔2024〕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所报的《广灵县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灵县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总面积50.7860公顷,拟征收地块面积39.8608公顷,涉及壶泉镇翟疃村、东台村、沙河村,作疃镇将官庄村,宜兴乡直峪村等3个乡镇的5个行政村,共4个片区。

二、你县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四、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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