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5-00012
信息分类: 同政函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文号: 同政函〔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标题: 关于大同市中心城区LC-09-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大同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同市中心城区LC-09-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同政函〔2025〕2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你局上报的《大同市中心城区LC-09-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LC-09-C-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述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案。

二、上述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该批复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会同平城区政府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确需变更,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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