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1/2020-00021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0-02-04 16:58
标题: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4 16:5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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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邮编:037000;电话:0352795028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贯彻《大同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做好信息发布、加强政策解读、依法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极力打造“阳光政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我局在机构改革之后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田培山担任组长,副局长刘顺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同时从局办公室、法规科、市建设管理中心各抽调一名骨干人员作为信息办成员,负责日常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发布等工作,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工作,强化效率意识,提升工作水平,2019年我局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出台了《大同市住建局文件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意见办法》、《市住建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大同市住建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办制度》、《大同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公示信息严格按照内容审核、法制审核、保密审定等程序发布,保证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示。

四是及时回应诉求。我局按照“迅速报批、及时处办、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的处办原则,努力做到“及时回应、真诚办理、举一反三”,全年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中心工单5270单,办结工单4846单,办结率92%,处办各类征求意见28件,议案提案21件,社情民意45件,网络舆情12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4

-91

3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108

-2430

56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9

1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含工程项目采购)

765419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收集信息力度不大,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政策解读不够主动、及时、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多样化,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二是进一步增加公开范围,根据机构改革新情况,主动调整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指南与目录,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增加公开数量和种类,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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