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1/2022-00006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01-26 15:39
标题: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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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5:3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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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邮编:037000;电话:0352-79502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不断推进建设政务信息的公开,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住建领域最新政策动态,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全年通过大同市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3条,其中,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领导分工1条,组织机构1条,规章文件2条,部门动态42条,财政预决算13条,行政执法专栏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23件,均已按期办理完结。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进行登记,有关记录已保存备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由党组书记、局长田培山担任组长,副局长闫东斌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分工明确,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工作,强化效率意识,提升工作水平,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由经办人员、科长、分管领导逐级审查,发布的各项公开信息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严格按照法制审核、保密审定等程序发布,保证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示。

(四)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

(五)监督保障

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2

1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2

1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20

0

0

0

2

1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

二是对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二是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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