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内容要求,我们编制了《大同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阅读本《指南》。

一、公开的内容

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机关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权责清单、规章文件、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的相关农业农村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公开。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本机关公开的信息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机构介绍、政策文件、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专栏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农业农村信息,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信息公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要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农业农村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或者邮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二)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是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并根据季节变化按国家规定适时调整)

办公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西辅楼507房间

电话:0352-7935507

邮政编码:037000

(三)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市农业农村局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

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信息公开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农业农村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农业农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