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大同市医疗保障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医保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方式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t.gov.cn)主动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的主要范围: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务信息、医保政策、公告公示、医保目录、支付标准等。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医疗保障局741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352)6242599

传真号码:(0352)6242684

电子邮箱:dtsylbzj@163.com

邮政编码:037008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大同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大同市政府网——医疗保障局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或证明文件。

(一)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复制有效)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根据《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四条,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电话及通讯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方式及提供信息的形式要求;(4)受理机关名称;(5)获取信息的用途;(6)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二)申请处理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

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我局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我局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具体办理程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第三十一条至第四十四条规定。

(三)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为提高工作效率,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项信息,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口头、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业务。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第四十二条关于费用方面的规定。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附件:大同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