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大同市促进外来投资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中大同市促进外来投资局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将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十三个大类,包含招商项目、优惠政策、招商动态、投资指南、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规章文件、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组织机构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

3.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受理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受理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关可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大同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东辅楼二层

联系电话:0352-5193112传真号码:0352-5193112

邮箱:dtszsj@163.com

邮政编码:037300

大同市促进外来投资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