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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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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7 10:11
标题: 关于公布大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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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大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7 10:11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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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大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市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实施。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省应急厅主管,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由省公安厅主管,市公安局(含部分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实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大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完善本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各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中旬编制完成,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

附件:大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pdf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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