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解决乡镇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大同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强力推进“听民意办实事”工作的提示》的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倡议广大群众对存在问题进行举报、反映,现将整治内容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平城区等5个县区14个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不完善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单附后)。
二、整治内容
(一)设置保护区界标。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在保护区陆域边界及人群活动密集处规范设立界标。
(二)设置交通警示牌。对于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内有道路、桥梁等交通道路穿越的,在道路主干道、高速公路进入点及驶出点,设立交通警示牌。对于危险化学品车辆,在交通警示牌上标明禁行、限行要求。
(三)设立宣传牌。鼓励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介绍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
(四)加强隔离防护。水源水井或取水口处建设封闭井房,一级保护区附近人员活动密集的区域设置围网、栅栏等隔离防护设施,有交通穿越的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防撞护栏和应急池等设施。
(五)消除环境污染。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问题排查,通过“控源、治污、清理”等整治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2-7995032
来信请寄:大同市平城区文瀛湖街道文兴路1800号(邮编:037000)
举报邮箱:dtssfb@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监督,积极反映问题,共同推动解决我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工作,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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